2011年3月5日,阳光办召开2010年工作总结大会和2011年发展计划大会,确定将阳光爱心工程改为星火公益工程并报省老促会批复,省老促会发出闽老促[2011] 9号文件,把福建省老区教育扶贫阳光工程正式更名为福建省老区教育扶贫星火工程,宗旨是为老区上进青年提供就业、培训、创业,并以此作为公益项目的服务方向。